从这部《火箭人》里看到了一些音乐剧(音乐剧题材电影),比如La La Land、德语莫扎特,汉密尔顿等,但是《火箭人》跟它们又都不同。
有的音乐剧剧本几乎现成,用唱词、旋律和乐器作为推进剧情发展的燃料,比如《悲惨世界》。
有的剧本几乎现成,但是唱词偏向“咏叹调”,比如法语《罗密欧与朱丽叶》。
有的剧本有基础框架,唱词也比较“咏叹调”,比起叙事更偏抒情式地推进,比如法语《摇滚莫扎特》。
这些音乐剧具有强烈的舞台特点。而音乐剧电影比如La La Land,偏向于凸显镜头语言的优势(运镜的动态感、主次构图等)。
《火箭人》是一部音乐剧色彩相当浓厚的电影,然而不同之处在于音乐现成,编剧在基础传记剧情的骨架上大片地贴上“血肉”(根据歌曲本身的情感和词意去构筑场景),黄砖路和Tiny Dancer两段个人很喜欢。
电影也有明显的不足之处:摄影(还有一点,同样是音乐人为主角的电影,对音乐本身的阐释)比不了La La Land、人物塑造的深度不及一般传记片,努力表现出童年和家庭issues很别扭,但是这种表达根基不深,很难让人感同身受。
最后说一点很个人的原因吧,本人“好冰迷”。会看这部电影是因为陈巍和加拿大冰舞GP。其实对陈巍和GP在北京周期的表现,总体都很欣赏,但他们基于Elton John这两套节目个人感觉都一般,陈巍竞技优势不说了,哪怕我再喜欢Piper Gillies,冰舞的编排也是蒙特利尔更胜他们一筹。
不过再回想一下,他们要达到的氛围其实都达到了,现场观众的气氛都是非常好的。
摇滚、嘻哈都是一种单方面宣告而已——就像是艾顿的上千副眼镜。对这部《火箭人》“传剧片”也一样,所以我选择放弃评分,更不会拿来和某部获奖作作对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