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Arthur Dong的纪录片,很容易动摇。

他关于同志压迫的三部曲——《走出枪口》(Coming out under fire),《杀人有理》(Licensed to kill)和《家庭的根基》(Family Fundamentals)分别制作于1994,1997和2002年,是非常典型的小成本访谈类的纪录片,没有特别戏剧性的安排。

应该也不太可能有。

Arthur Dong的手法很简单朴素,但意外地让人有些震惊和困惑。

我困惑于他的立场。

《走出枪口》采访了几位同志老兵,是非常鲜明的关于美国军队同志政策的主题。老兵们被拍得很柔和,他们自己所讲述的故事,虽然现实,但是很幽默。导演基本是隐藏于镜头之外的,没有参与,显得很中立,但因为老兵们的可爱,又可以感受到他对于这些人的温存。

然而,从《杀人有理》到《家庭的根基》,导演显然有了越来越多的参与。我们可以听到他的声音,他的评论,甚至他对于拍摄当事人的劝说,但是,我却又觉得他是中立的。其实很多关于同志的纪录片都有着类似《走出枪口》这样的设置:采访一些有着另一些共同身份的LGBTQ,听他们怎么说,让LGBTQ的观众产生共鸣、爱慕或者希望,让非LGBTQ的观众产生可能些许的共情,然后,大家可能觉得,同志这件事没什么,大家都是一样的人,慢慢地,接受会到来的。

非LGBTQ的观众几乎要被LGBTQ人士说服了。于是,在很多同志纪录片里,产生了一种反向于异性恋世界的话语权——同志们掌握着话语权,所以他们作为主体,更容易被接受。

但接受这件事,根本就是粉饰太平。

《杀人有理》和《家庭的根基》这两部纪录片,把“接受”的假象撕得粉碎。如果说《走出枪口》是让同志发声,那么《杀人有理》就是它的反面,让反同杀人犯发声,而《家庭的根基》则是让双方——同志和他们反同的父母——一起对话。事实上,他们没有对话,没有交流。整部影片里,导演给孩子们播放他所拍摄的父母以及他们的反同言论,儿子挂了妈妈的电话,奶奶一心想用治疗法和宗教让自己的孩子“回到正途”。

先说《家庭的根基》好了,因为接下来关于《杀人有理》的想法,可能会让很多人更加不适。如果说导演在《走出枪口》里保持着对同志老兵的温存,那么他在《家庭的根基》里,对于那些父母的温柔一点也没有减少。正如前文所言,我觉得他是中立的,他的中立不在于把人们的想法都表现出来,不管是同志还是反同,他的中立不是冷漠的,他的中立是矛盾的。他显然并不认同那些母亲所谓的“治疗法”,但他认同亲子的爱,以及,他坦然面对对于同志的不接受,尊重反同父母对于宗教的虔诚。

一个拍摄同志压迫的导演,接受“不接受”,并且给予了“不接受”全面的表现,这是我在其他同志纪录片里很难看到的,这让我动摇。在同志纪录片中,直人甚至是反同人士,他们很难真的有正面的描绘以及话语权。我们在观看这些影片的时候,潜意识会觉得自己是开放的、是好的、是进步的,而同志的形象,无论多么励志,总带点受害者的色彩。如果不是看了《杀人有理》与《家庭的根基》这两部影片,我可能不会意识到同志在这些影片中的“特权”。

《家庭的根基》里,情感的矛盾是很容易理解的,一方要过自己的生活,另一方觉得这不正常,双方都觉得对方不理解自己,但他们毕竟是亲人,他们是爱着对方的。当导演给中年出柜的女儿看妈妈的录像,女儿很激动地完全否则自己的母亲,导演却说:“可是她是爱你的。”女儿一时语塞。这时再回想前面种种的拍摄,你会发现,Arthur Dong的镜头给那些反同的父母也留了一些温存。虽然,有时有些可笑。在影片的最后,导演拍摄了母亲的祷告,一长段,看似保守但虔诚的祷告。宗教在她的生活里如此重要,看到这里,你甚至很难批判她。

那一刻,我是动摇的。并不是对同志态度的动摇,而是对于我们把接受同志这件事当做“绝对的正确”这个态度的动摇。在同志这件事情上,其实我们非常容易陷入一种弱者有理的陷阱里——因为长久被压迫,所以同志就一定是弱者,所以你们必须接受我们,不接受的就是不正确。Arthur Dong的影片让我突然醒悟到,可能不接受才是常态,而这些不接受的人,在大多数同志片里没有被全面地描述过。他们可能是很好的人,他们可能也会想,为什么你不能接受直人的生活。

接受本身是应该被倡导的,但是强迫他们接受,可能会变成另一种非黑即白的极权。

这个想法,在我看《杀人有理》的时候,不断地折磨着我。

拍摄《杀人有理》是一件让人非常痛苦的事情,无论是对导演还是对观众。导演自述曾经被恐同人士袭击,面对这些杀人犯,让他感觉再一次受到了伤害,但他还是要问这些犯下hate crime的人,“你为什么要这样做?”

作为观众,我也非常痛苦,因为这是第一次,看一部满是恐同言论的影片,并且,我不恨他们。

你真的很难恨他们。Authur Dong镜头下面的杀人犯,干净整洁,有的谈吐诚恳,过了那么多年以后,有些人已经改变,变得柔和;有的玩世不恭,依然带着优越感和歧视,但他在谈论其他东西的时候,却有着幽默感。但你也真的会很痛苦。那些轻佻、蔑视和偏见的眼神从镜头里看着你,让人非常不舒服,更何况,现在的话语权在他们手里。你会发现,一旦他们拥有话语权,也可以把道理讲的头头是道,似乎“不接受”就真的“有理”了。而最令你绝望的是,他们的态度那么真诚,他们现在感到内疚,为的是自己曾经犯下的杀人罪,但对于同志这件事,打自内心依然保留偏见,并且在他们自己的话语里,保留偏见这件事,有它的正当性。

而崇尚自由主义的我,有一瞬间几乎要被说服,是啊,他有不接受的自由,为什么逼他接受,强迫这件事是不对的,他的错,在于杀人。

这些杀人犯,不少自己就是同志,但只有一个人最后接受了这件事情。也有一些曾经受到过同志的性侵,让人不禁还感到同情。还有一个一心想从政的黑人年轻人,你可以明显感受到,他受到了白种异性恋霸权的种种教导,他把自己当做白人,把自己当做异性恋,他说,我不认同homophobia这个词,phobia这个词表示“害怕”,我不怕同志,我讨厌他们。

在接受和不接受这件事上,语言上再有道理都是枉然。Kenneth Jr. French是最让我痛苦的一个杀人犯。他思路清晰又固执。他第一个出现在银幕上,说,我觉得很多人,那些犯下hate crime的人,大多数都觉得自己是正义的,所以才会这么做。他说的头头是道,仿佛自己不曾是其中一员一样。他是一个军人,因为反对克林顿总统对于取消同志不能参军的政策设想,闯入一家餐厅,无差别射杀了五个人,为了向政府宣誓自己的愤怒。他说,1964年开始有了运动,一瞬间,大家都一样了,男人,女人,黑人,同性恋,所以他们就觉得别人要去接受他们,可是怎么可能。我们在学校里不再谈论耶稣,因为老师说,这会冒犯到不信耶稣的人,我觉得这是不对的。

是的,我也觉得这是不对的。我也觉得,让别人都接受一个群体,那是不可能的。这个人坐牢不是因为他歧视同志,歧视依然是他的自由,他要悔改的是杀人。

他反对同志参军,因为他觉得这是一个少数群体,而少数群体,在语言里,就以为这弱者,这会削弱合众国的军事。他说他很后悔自己做的事情,如果让他一条命换那五个人的命,他也愿意。这一时刻,我感到很慌张,因为他正如我所想的那样,悔改了自己法律上的罪行,而我几乎无法指责他。而且他在言语上那么巧言善辩,就好像我一样善于诡辩。

Arthur Dong问:“那对于那些你所歧视的同志,你想过吗?”

整部影片,在导演的参与中,这一个问题,特别重要,也特别关键,把我从动摇里拉了出来。Kenneth Jr. French愣住了,嘟囔说,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。一瞬间,他所建构的那个情绪稳定、真心悔改、会讲道理的形象,突然就分解了,他说,对于他们,我没有内疚,我依然是这样觉得的。

《杀人有理》就好像一个话语的圈套一样。你会发现当杀人犯掌握了话语权的时候,他也有让观众认同的能力。当天平开始倾斜的时候,导演的介入让这个全套结束。从这个层面上来讲,Arthur Dong依然是中立的,你的悔改和你的不悔改,统统都给你拍出来。

然而,这三部影片,依然让我感到痛苦,这是一种认识到人类无法改变的党同伐异本性的痛苦。

时至今日,有着移民身份的Arthur Dong还会如何看待这个问题,我真的很好奇。

杀人有理Licensed to Kill(1997)

又名:杀人通行证

上映日期:1997-10-26片长:80分钟

主演:Donald Aldrich Corey Burley Raymond Childs 

导演:曾奕田 / (Arthur / Dong) 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