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接受和不接受这件事上,语言上再有道理都是枉然。Kenneth Jr. French是最让我痛苦的一个杀人犯。他思路清晰又固执。他第一个出现在银幕上,说,我觉得很多人,那些犯下hate crime的人,大多数都觉得自己是正义的,所以才会这么做。他说的头头是道,仿佛自己不曾是其中一员一样。他是一个军人,因为反对克林顿总统对于取消同志不能参军的政策设想,闯入一家餐厅,无差别射杀了五个人,为了向政府宣誓自己的愤怒。他说,1964年开始有了运动,一瞬间,大家都一样了,男人,女人,黑人,同性恋,所以他们就觉得别人要去接受他们,可是怎么可能。我们在学校里不再谈论耶稣,因为老师说,这会冒犯到不信耶稣的人,我觉得这是不对的。